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松门镇幸福村翠屏山环境提升工程 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松门镇幸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温岭市松门镇幸福村翠屏山环境提升工程主要工作如下:设置约35米台阶、设置约35米长菠萝格防腐木栏杆、设置约105米长垒石挡墙、约11米长景墙、设置约145花岗岩栏杆、6cm石板铺装(细凿面)约1700㎡、EPDM塑胶面层约95㎡,墙体墙绘等其它零星工程。
2.2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内(含150日历天)
2.3 本工程预算造价:1560858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发包人指定的环境提升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3 本次招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1日上午8时前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方法请看附件温岭市镇(街道)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更新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月20日上午12:00时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月21日上午9:00整,地点为温岭市松门镇人民政府335 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网上报名资料须与纸质投标资料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4为了方便投标人能尽快退回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投标人 基本账户)(附件四)”以及投标人汇款凭证复印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浙江旌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ygczx.com.cn/)、温岭市松门镇幸福村公告栏上发布。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议,迟到或缺席的,将丧失投标资格。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岭市松门镇幸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温岭市松门镇幸福村
联 系 人:梁敏志 联系电话:1390656689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旌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城东街道下岸渚村村部二楼
联系人:蔡林杰、陈艇 联系电话:0576-86656698
温馨提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按松门镇防疫相关措施执行,请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 出示身份证、健康绿码,佩戴口罩,分散就座,开标现场只允许留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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