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76-8665 6658

滨海镇联海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5-19      发布者:旌原工程咨询      浏览次数:139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镇联海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滨海镇联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滨海镇联海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本工程内容:部份墙体、门拆除,页岩烧结实心砖砌筑墙体、抹灰;地面:800×800浅灰色大理石防滑地砖,400×800浅灰色大理石防滑地砖,芝麻灰石材楼梯面,复合地板地面;门窗工程:成品套装木门、黑色不锈钢钢化玻璃门、云石灰大理石窗台窗台板、铝合金固定窗安装、1.0厚黑钛金不锈钢门窗套面层;墙、柱面装饰:墙面装饰素色布艺硬包硬包、墙面9厚木饰面、素色布纹竹木纤维集成墙板饰面、卫生间400×800鱼肚白大理石瓷砖墙面、800×800鱼肚白大理石瓷砖墙面、乳胶漆;棚工程:装配式成品铝方通天棚、轻钢龙骨石膏板天棚、装配式成品600*600铝扣板天棚及橱柜、家具、康复设备、设施,钢结构8+1.52PVB+8夹胶玻璃顶盖连廊,外墙维修等,水电、电梯及井道安装及消防工程安装。

2.2 计划工期:50日历天内(50日历天)

2.3 本工程预算造价:962767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招标人指定的装饰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3 本次招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525上午8前登入镇(街道)及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网上报名系统”(http://183.131.123.31:8000/wstb/apply/system/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并登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方法请看附件温岭市镇(街道)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更新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 5 24 日上午1200时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5  25 日下午1400,地点为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发展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网上报名资料须与纸质投标资料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4为了方便投标人能尽快退回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投标人基本账户)(附件四)”以及投标人汇款凭证复印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温岭市滨海镇联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浙江旌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ygczx.com.cn/上发布。

7. 其他

7.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迟到或缺席的,将丧失投标资格。

7.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等身份证明原件,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人:温岭市滨海镇联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温岭市滨海镇联海村

联系人: 缪继友       联系电话: 1317547975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旌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三星大道158号曙光大厦17B

联系人:戴琳晗、陈艇      联系电话:0576-86656689   675217

 

温馨提示:

1、各投标人限派 1 名代表参加现场投标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投标单位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对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出行信息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2、参与投标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出示浙江健康码、行程卡,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3、防疫要求,参与投标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暂不接受中高风险及需要3+11、2+14健康管理措施地区(行程卡带*号地区单位)投标。

4、防控要求按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防疫相关措施执行。

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响应我市相关疫情防控政策,减少人员聚集,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

 

  

友情链接 /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