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温岭市大溪镇沈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就温岭市大溪镇沈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工业园区(DX080321、DX080323地块)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JY-2023-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温岭市大溪镇沈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工业园区(DX080321、DX080323地块)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45 |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对本项目有履约、售后服务能力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等:
1、获取时间: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4日(上午10点)
2、获取方式:至招标代理公司获取(售价:300元)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4日 下午14:30整
七、投标地点:浙江省三星大道158号曙光大厦18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23年4月4日 下午14:30整
九、开标地点:浙江省三星大道158号曙光大厦18楼会议室
十、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一、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招标文件获取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岭市大溪镇沈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潘华志
联系电话:1333576000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旌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叠峰
联系电话:15968622220;19805863217
地址:浙江省三星大道158号曙光大厦18楼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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