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滨海镇前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保鲜冷库建设项目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岭市滨海镇前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为 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滨海镇前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温岭市滨海镇前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保鲜冷库建设项目,项目建筑面积为1973.34m2,檐高7米,单层厂房钢结构工程。
详见施工图及预算书。
2.2 计划工期:2023年11月20日前完工
2.3 本工程预算造价:1621699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18696 元(含税);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下浮不计入投标报价,但计入签约合同价】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8日8时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进行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请查看附件温岭市镇(街道)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8日上午9时。
5.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通过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加密并上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岭市滨海镇前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旌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岭市滨海镇前街村 地址:温岭市三星大道158号曙光大厦18楼
联 系 人: 颜琦波 联 系 人:戴琳晗
电 话:13505868039 电 话:1980586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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